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9月2日,医用业受福建省药监局通报2起行政处罚案,口罩起因均是不合企业生产的医用口罩不合格。福建鼻涕虫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格福泉州市洛江区永盛鞋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因生产的建两家企医用口罩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罚款。医用业受
经检测,口罩福建鼻涕虫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批号为20200330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格,不合格检测项目是格福口罩带的断裂强力。该生产批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建两家企成品数量为32000片,全部销售给了内蒙古赤峰人川医药有限公司,医用业受单价为0.5元/片,口罩货值金额为1.6万元整。不合福建鼻涕虫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格福规定,2021年4月29日,建两家企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责令该公司改正,罚款11.2万元。
经检测,泉州市洛江区永盛鞋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生产了2.6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规格:17.5cm*9.5cm,生产批号:20200062001,包装标识医疗器械名称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一致,下同),于2020年6月21日全部销售给莆田康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0.38元/个,总销售金额为:9880元,货值金额9880元。当事人已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临时)(证号:闽械注准20202140327)的产品技术要求标明口罩带(耳挂式)的材质为弹性无纺布,上述批次一次性医用口罩口罩带材质为弹力绳,不符合上述经注册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且上述批次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产品名称、适用范围、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部分内容和已经注册的说明书、最小销售标签样稿不一致。泉州市洛江区永盛鞋塑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27日,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公室责令泉州市洛江区永盛鞋塑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2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6月14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6月13日晚上部署广东全省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织密织牢市场监管领域防护网,持续抓好&l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及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自8月29日至9月20日对全市范围内的医院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福州市市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为进一步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企业续存成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万权记者朱海)“十四五”期间,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以深化服务型执法为主线,统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为激发经营主 ...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为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检测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北京市怀柔区 ...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落实弹窗广告“一键关闭”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违法弹窗广告的发布,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自去年10月开展治理规范互联网弹窗广告专项行动以来,互联网弹窗广告专项 ...